大陆学生“登台”读大学第一步
台湾将有条件地承认大陆学历,并开放陆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但种种限制不合时宜
□ 本刊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 文
海峡两岸大学的关联学制终于迈开第一步。
8月19日,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三读通过有关大陆学生赴台湾就读大学、承认大陆学历的相关修正法案。
该法通过后,台湾“教育部”预定在2010年9月公布“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内容包括限制招收来台的陆生总量、陆生不会加分优待、不影响台湾学校招生名额、不编列奖学金、陆生毕业后不得续留台湾等。
台教育部门负责人吴清基表示,根据规划,台湾每年计划招收大陆学生总量限制在台湾大专院校招生总量的1%,约2000名。台湾承认大陆41所大学的学历;大陆则承认台湾全部的164所大学的学历。
关于大陆学生赴台湾求学的三部法律,分别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及“专科学校法”。其中修正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明订在大陆接受教育的学历得予采认,大陆地区民众经许可得来台就学;修正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则配合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学、专科学校,并明订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增列为特种生,入学方式和名额与一般生有所区隔。
此外,在协商后,决议“陆生三法”采取“一限、一不、一国安”的所谓“一限两不”方案,即限制大陆医科学历的认证,大陆学生不得参加台湾的公职人员考试以及证照考试,和大陆来台学生不得就读涉及“国家”安全等相关科系。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打工,亦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
对于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承认大陆学历的议题,台湾早已有多方人士积极推动。1996年,时任台湾教育部门负责人吴京提出采认大陆学历招收陆生的政策。吴京虽坚定主张,却因时值两岸关系紧张之际,加上各界争议不断,成为其下台导火线,从此大陆学历采认停滞不前。
2008年国民党重掌政权后,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对两岸政策主张“先经后政、先易后难”,开放两岸直航、观光旅游、签订两岸经济框架协定皆为重要里程碑。对开放陆生来台,马英九表示,开放政策有三个目的,包括为两岸和平奠定基础、强化台湾学生的能力以及充分利用台湾过剩的高等教育资源。
多次民意调查,发现多数台湾民众认为应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和承认大陆学历。而台湾公立大学校院协会的调查称,八成以上校长都支持开放大陆学生来台。
事实上,两岸开放交流以来,文教交流始终向为两岸专业交流之重点,且呈稳定成长趋势。据台湾“教育部”统计,1992年大陆文教专业人士来台约1000余人次,至2000年成长为1.7万人次,至2008年则增加到3.5万人次,人数呈倍数成长。
然而,台湾政府对“陆生来台”的美好想象,却因被认为过于乐观、不切实际及配套不够完善而遭到质疑。
从岛内现状来看,今年台湾大学录取率为94.87%,另外还有112系共2336名缺额,但高等教育问题错综复杂,若仅期望扩大招生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延误沉疴的治疗时机。对刺激岛内经济的效果来说,一个大学生估计一年所有花费约6万元人民币,可能为台湾带来几千万元人民币的商机。但由于台湾的生活费、学费支出比大陆高出许多,大陆学生受限于当前的打工限制,可能衍生的社会问题充满不确定性。
从国际视野来看,争夺优秀学生,不但是强化竞争力的重要筹码,更是外交与内政的延伸。台湾开放的高等教育,可以延揽大陆等地的人才,不仅在学术上相互激荡,也能让大陆学生感受到台湾的自由民主风气;但开放陆生以促进和平的说法,仍存在解释空间。
最后,就此次的开放力度而言,当各国的大学无不以高额奖学金争取优秀学生选择就读,甚至还以工作保障作为他们毕业后留下来服务的重要诱因时,台湾却对优秀陆生采取限制考照的防堵做法,这不只可能让陆生却步,也逆世界潮流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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