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9, 2010

昆明规定空隙率和包装层数严防月饼盒过度包装

  中广网昆明8月10日消息(记者李健飞)记者近日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为加强对昆明市中秋月饼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中秋月饼质量安全,昆明市质监局召开了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会议,对全市月饼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昆明市17个县(市、区)质监局分管领导以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高新开发区、滇池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上规模生产、经销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2010年月饼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全市月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各项规定组织中秋月饼的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严禁无证生产,企业要主动向经销商提供(QS)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2010年度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应进行的委托检验(年度强制检验)报告,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

  小作坊产品不得进入商场

  昆明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仍然严格执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试行)》(云质监局发〔2009〕11号)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其所签订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条款进行加工和销售,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产品必须检验合格。所加工的产品只能在本县(市、区)范围内销售,不得进入商场(含连锁店)、超市及批发市场销售。各县(市、区)质监局将强化对月饼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

  严防月饼“过度”包装

  2010年昆明市中秋月饼监督检验依据《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执行。各县(市、区)局在企业开始批量生产时结合三季度对中秋月饼的抽查要求对企业开展省、市同步的监督抽查;委托检验由企业自行送检。样品统一由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今年的检验项目增加了两项指标的检测:一是对盒装月饼测定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控制过度包装;二是抗氧化剂指标,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另外,今年各企业生产月饼的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严禁过度包装和搭售,违反规定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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