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4, 2010

陕西沿渭河三市因排污超标累计被罚200万

  新华网西安8月14日电(记者梁娟)在13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环保厅透露,从2010年起对沿渭四市渭河断面水质进行严格考核,上半年已向西安、咸阳、宝鸡三市政府共计开出了200万元的环保罚单,未来这一奉补偿制度还将常态化。

  据介绍,陕西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规定,从2010年起对沿渭四市渭河断面水质进行严格考核,上半年,陕西省已先后向西安、咸阳和宝鸡三市政府开出共计200万元的环保罚单。其中,西安市40万元、咸阳市10万元。2、4、5、6月份向宝鸡市政府开出10万元、10万元、60万元和70万元累计150万元的超标罚单。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表示,污染补偿制度施行半年来,沿渭河四市除了渭南市未交补偿费外,其余三市均为超标排放“买单”。但是西安、咸阳两市一月份交过罚单后,就再未出现过超标情况,这就说明陕西省实施污染补偿制度的尝试是有效果的,未来这一补偿制度还将常态化。

  据介绍,陕西上半年在结构减排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各市县政府和重点减排企业积极推进工程和管理减排措施,同时还积极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开出200万元的环保罚单开展排污权交易等,用市场化手段助推减排,从而使上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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