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4, 2010

浙江台州海关原副关长受贿16万获刑10年

  新华网杭州8月4日电(王俊禄)浙江台州海关原副关长周勤训因受贿16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3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查,五六年前,周勤训利用分管海关办公大楼基建工作的职务之便,两次收受他人贿款共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4年,在周勤训居住的海关宿舍楼附近,经销商陈某为获得其公司承接的台州海关办公楼幕墙的石材供应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关照,贿送周勤训现金人民币8万元。

  2005年下半年,浙江某装饰公司总经理邱某为获得其公司承接的台州海关办公室幕墙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关照,贿送人民币8万元。

  在庭审中,周勤训对公诉方所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没有进行庭辩。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以受贿罪判处周勤训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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