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5, 2010

青海省推行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中广网西宁7月15日消息(记者罗占祥)今年,青海省安排12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在全省80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

  据了解,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并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以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起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和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从2007年以来,青海省已经在126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成立互助小组444个,吸收群众互助资金121.33万元,发放借款877.29万元,全省共有6837户贫困农牧户申请加入互助组织。互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矛盾,提高了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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