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6, 2010

青海省对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每半年审核一次

  中广网西宁7月26日消息(记者罗占祥)青海省日前做出规定,建立严密的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要每半年审核一次。

  据了解,《青海省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渠道、筹措机制、管理发放、监督检查以及有关违规问题的处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各项保障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同时,规范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制度,严格执行“三对照”制度,据实拨付低保资金,杜绝乡镇结余低保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低保资金使用不当、贪污、私分、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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