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陈菲、程卓、崔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1年,检察机关将对执法和队伍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持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报告显示,2010年检察机关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6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8人。与此同时,以涉检信访案件为重点,全面评查各类案件42229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163件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执法过错的91名检察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曹建明在报告中并不回避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他指出: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有效;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自身监督制约和反腐倡廉建设仍需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还需加大。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智慧表示,报告中提出的这些问题还是很中肯的。“我国检察机关一直在完善对检察队伍的监督制约机制,比如去年颁布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等,但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建设。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探索在重要业务部门设立专职廉政监督员机制,全面推行执法档案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及时发现、查处机制,制定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的规定和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等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许永俊告诉记者,近年来在检察系统进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检察机关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制约。海淀检察院等一些地方检察院也在摸索对某些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引入更科学的“廉政风险管理”机制。
曹建明表示,2011年,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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