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0, 2010

专家质疑洪水频率衡量标准 指部分官员推卸责任

  洪水等级划分乱象

  “洪水频率”常以“%” 表示,水文上一般采用0.01%、0.1%、1%、10%、20% 等来衡量不同量级的洪水。洪水频率越小,出现的机会越少。如洪水频率为1%,则为百年一遇洪水。但最近出现在媒体标题中的“N年一遇”,已经由一个需要反复推敲的科学术语,变成了媒体酌情掌握灵活运用的标题语言,“更像是一种泛滥的语言添加剂。”

  文/ 韩磊

  6月以来,如果要评选国内新闻媒体出现频率最高的明星词汇,恐怕非“大洪水”和“洪灾”莫属。

  从广东大洪水、福建大洪水到武汉大洪水、广安大洪水,再到青海格尔木大洪水、吉林大洪水,“大洪水”几乎每天都在撞击着国人的神经。

  而与“大洪水”手牵手频繁“出镜”的还有一个并不新鲜的“新鲜词”——“N年一遇”。

  据新闻媒体报道,广东大洪水是500 年一遇的,福建大洪水是百年一遇的,广安大洪水是160 年一遇的,格尔木河大洪水更是2000 年一遇的。洪水的“N 年一遇”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水文学上关于洪水“频率”的定义

  与公众相对比较熟悉的“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等降雨量级的划分相比,洪水量级的划分则要复杂得多。

  据我国知名水文专家、中国水电科学研究院原水文研究所所长叶永毅介绍,N 年一遇是统计学概念,一般来说,根据降水量、洪峰流量等观测调查资料,洪水可按出现的稀有程度来衡量其大小和等级,在水文学上习惯称之为“频率”。“洪水频率”常以“%”表示,水文上一般采用0.01%、0.1%、1%、10%、20%等来衡量不同量级的洪水。洪水频率越小,表示某一量级的洪水出现的机会越少。如,洪水频率为1%,则为百年一遇洪水。

  但叶永毅也同时告诉笔者,水文上除采用洪水频率衡量洪水的大小外,也常用重现期(以年为单位)来表示。重现期是指某量级的洪水在较长时期内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的概念。如某一量级的洪水的重现期为百年(俗称百年一遇洪水),是指这个量级的洪水在较长一个时期内平均每百年出现一次的可能性,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每隔百年就会出现一次。实际情况是这种洪水可能100 年内不止出现一次,也可能一次都不出现。

  据了解,洪水频率和重现期是衡量洪水量级的主要标准,是确定水利工程、堤防建设规模和等级的主要依据。

  结合我国的江河防洪能力,洪水的等级一般可划分如下:重现期在10 年以下的洪水,为一般洪水;重现期10年至20 年的,为较大洪水;重现期20年至50 年的,为大洪水;重现期超过50 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叶永毅特别强调,一条江河某一场洪水的等级,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由主管部门审定并发布的,不是指某个单一测站的洪水频率或等级,更不是某个人或某家媒体随口说的。

  更为复杂的是,与降雨量级的划分只有一个标准不同,具体到洪水,不仅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区域的洪水量级不同,而且即使同一条河流,在同一个降雨过程中,不同河段的洪水量级也可能不一样。

  “百年不遇年年遇”,为什么呢?

  当前的乱象和问题是: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平均100 年、1000 年才能遇到一回的“百年一遇”、“千年一遇”而今为何满天飞?

  对此问题,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一位水利专家解释说,我国地域广阔,河流众多,南北东西气候、地理等方面的差异巨大,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河流,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几率很低,但全国这么大,这一地区、这一河流没有“百年一遇”、“千年一遇”,别的地区、别的河流可能出现“百年一遇”、“千年一遇”,因此就全国来看,频繁出现“N 年一遇”的情况也是正常的。

  中国气象局天气预报主持人宋英杰在其个人博客中对此问题发表了他的看法:现在报端动辄“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甚至“万年一遇”,“N 年一遇”已经变成了一个免检的口头禅。这已经开始远离事实。

  宋英杰指出,N 年一遇,目前已经由一个需要反复推敲的科学术语,变成了媒体酌情掌握灵活运用的标题语言,不用不足以吸引眼球,不写不足以阐释严重。在食品添加剂泛滥的年代,N 年一遇,已经变成了一种泛滥的语言添加剂!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的解释呢?

  “中国人的习惯是报喜不报忧,但在洪水、洪灾的问题上则恰恰相反。”8 月4 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一位离休老专家在接受笔者采访时直言相告。

  他说,凭他一辈子与洪水打交道的经验,面对汹涌而来的洪水,几乎所有的地方官员和河流流域主管官员都会把水势和灾情往大里说:“因为这样一则可以推卸责任,把损失推给老天爷——自己就可以不负责任了,二则可以多要钱——为灾后申请巨额财政拨款做铺垫。”

  有论者指出,我们不知道什么样的大雨堪称“百年一遇”,但我们知道,就在老百姓为巨大损失欲哭无泪的时候,受灾地区政府至少应该勇于担责,与民同悲,而不该转移视线,高调宣扬什么“百年一遇”、“千年一遇”,把所有灾难都归罪于“天灾”。

  欲盖弥彰之后可能接下来就是掩耳盗铃。被洪水冲刷出来的侥幸和渎职行为,终归不能像有些人希望的那样顺水消逝,否则将会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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