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0, 2010

店前违章停车 店家与驾驶员“连坐”受罚引争议

  中广网合肥8月10日消息(记者钱瑶)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20分报道,如果您经营了一个商铺,有人在您的店面前违章停车,城管在处罚违章停车的驾驶员同时,应不应该连带着罚您本人呢?如今在合肥,城管在处理违章驾驶员的同时还将连带着商家一起罚款。这是这个月起施行的《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书》规定的,这项规定也引起了许多商户的不满。

  在合肥市太湖路经营一家服装店的小吴最近和所在的美湖社居委签订了一份《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书》,其中第三条规定,责任人不得倚门设摊、占道摆摊,占道洗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严禁占用盲道停放车辆。

  但是,当记者告诉小吴根据责任书的第三条,如果顾客在其店面前违章停车的话,小吴将被“连坐”罚款时,小吴显得很惊讶。

  小吴:我这门口虽然没有停车线,但是我早上来的时候这车已经停在门口了,如果你按照条例罚我,我不是很冤枉吗?我都不知道车主在哪里?

  《责任书》中的条款是根据7月1日起实施的《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与先前的规定相比,这个《实施办法》扩大了责任人的责任范围,不仅包括了“门前三包”涉及的沿街商铺和一些道路,在此之外的很多地方,比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小区等,也都全部纳入了责任区范围内。同时,还增加对卫生责任人的强制性处罚,法规的约束力更强了。

  合肥市市容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赵俊超:城市是广大市民的城市,广大市民要参与城市管理,那么城市管理变得轻松,市民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被调动起来。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对过去的门前三包进行了修订。

  不过,《实施办法》中对违章停车“连坐”商家的规定引起了市民和商家截然不同的看法。一些市民认为,城市是每个人的城市,每个人都应该爱护这个城市这个家,这当中肯定包括负责某一块责任区域的商家。

  市民:你看一些学校门口的人行道上经常停着各色车辆,交警哪管得住呢!那你商家在你门口,你看见了就可以管啊,以前名不正言不顺不好管,现在有依据了就可以管了啊,这也是发动大家一起来管理我们的城市。

  商家则普遍认为,管理违法停车是公安部门的职责,管理城市是城管部门的职责,商家有劝导的义务,却没有连坐被处罚的义务。

  商家:客人把车停在门口,我们讲他也不会听。我觉得这应该是城管和交警应该处理的事情。我觉得我们肯定是不能承担的,罚我款肯定不能接受。

  面对一些责任区单位的担心和质疑,合肥市市容部门表示,这个做法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治理城市乱停车的乱象,责任区负责人在劝说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可以向城管进行举报,合肥市市容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赵俊超:(出录音)商家有劝阻、制止、举报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那是要接受处罚的。

  尽管这一规定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治理乱停乱放,但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陈天明律师认为,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赋予商家管理违法停车的义务,却不给商家应有的权利,等于是生摊硬派.

  陈天明律师:执法本来应该是市容和城管应该做的,等于他把他一部分任务分摊给商户或店面去,给去执行的商铺额外的义务,而且派出去的这份义务本身就不具备执法资格,有点生摊硬派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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