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拆迁.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拆迁. Show all posts

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自称上访者携爆炸装置开车进京 被特警截获(图)

西大望路,皮卡车被警车围堵住。图中白色皮卡为嫌疑车辆。视频截图 西大望路,皮卡车被警车围堵住。图中白色皮卡为嫌疑车辆。视频截图

特警车辆排成一排。事发后50多辆警车、消防车及急救车赶赴西大望路。本报记者 杨杰 摄 特警车辆排成一排。事发后50多辆警车、消防车及急救车赶赴西大望路。本报记者 杨杰 摄

嫌疑人被控制后,警方解除警戒。昨日11时许,受该事件影响,南磨房路与西大望路交叉口南侧被封,西大望路南侧至北工大路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劲松桥至西大望路路段拥堵。   嫌疑人被控制后,警方解除警戒。昨日11时许,受该事件影响,南磨房路与西大望路交叉口南侧被封,西大望路南侧至北工大路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劲松桥至西大望路路段拥堵。

事件示意图。 事件示意图。

  地点:天津某加油站

  场景:皮卡车加油拒付费,遭阻拦“射弩、掏炸弹”

  地点:白鹿收费站

  场景:“没钱”交高速费,强行冲开收费站闸口驶离

  地点:西大望路

  场景:皮卡被警方拦下,僵持至12时许,警察破窗抓人

  12月25日9时57分,北京市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京哈高速天津境内一服务区加油站内持械伤人后驾车逃跑。接报后,北京警方立即启动堵截方案,调集警力在嫌疑人逃跑路线上层层设卡拦截。10时47分,朝阳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和特警在西大望路附近将嫌疑车辆拦截。经工作,将车内一名嫌疑人控制,并从车内起获两个自制爆炸装置和作案用的弩等工具。经初步审查,该人侯某,男,35岁,辽宁省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

  昨日上午9时许,京哈高速天津段宝坻区新安镇服务区加油站内,一名无牌照皮卡司机拒缴油费,并持弩袭击员工,后驾车冲破收费站闸口闯入北京东四环内。经大批警力层层设卡拦截,该司机一个多小时后在西大望路遭控制,民警从其车内起获两个自制爆炸装置和作案用的弩等工具。

  【加油】

  09∶00

  汽车加油拒绝付费

  昨日上午九时左右,京哈高速宝坻区新安镇服务区的中石化加油站,一辆白色皮卡慢慢离开了主路,驶入站内。

  据当事的加油员回忆称,一批车辆已经在该处加油,然后驶离现场。事发时,当事皮卡与另一车辆准备加油,两者相距较远。皮卡在加了290元的油后,准备拒缴费驾车离开。他向皮卡司机索要油费,遭到对方拒绝。该司机声称自己是去北京上访的,没有带钱,随即准备发动车辆离开。

  据该加油员称,此时,站内共有7个员工干活。听到有司机不给油费,便拦住皮卡的去路。随后,该加油员强行拔去了车子的钥匙。

  【射弩】

  09∶00

  男子射弩掏出炸弹

  据目击者称,见钥匙被拔,对方司机恼羞成怒,拿出车内的一把努走出驾驶室,朝着加油员射去,所幸没有击中。“加油站人说射(弩)了一支,射到哪里就不知道了,但没射到人身上。”

  几十米外的一家便利店人员回忆,随后,该司机还从车里提出一只红色包裹,扬言该物品是炸弹,如果不让走就炸掉加油站。“他们(加油站人员)吓得到处跑,都跑到我们这里来了”。其间,当事加油员将手里的钥匙扔掉。取回钥匙后,该司机驶回高速离开。

  昨晚7时许,事发加油站正常营业中。当事加油员走路一瘸一拐。他说,大部分人只是受到惊吓,只有他在逃离时脚扭伤,估计不会有大碍。出事后,站领导立即报警,汇报了全部情况,警方正在展开调查。

  另一目击者称,在警察赶到前,服务区经理得知此事后,随即与另两名服务区负责人驾车追赶。派出所警察赶到后,与两名保安一起追赶,“追到香河(收费站)还是没追到”。

  【闯关】

  09∶47

  谎称“中央的”强冲收费站

  昨日上午9时47分许,司机驾驶无牌的白色皮卡,沿京哈高速进京方向,抵达白鹿收费站。

  收费站5号收费口收费员回忆,男子体型中等,头戴黑色棒球帽,身着黑色外衣。停下车后,他直接用普通话对着收费窗口说“我没有钱”。

  “声音沙哑,绵软无力。”收费员说,该司机应交20元高速费。按照程序,对方没钱必须填份留滞证明,留下与高速费金额差不多的抵押物,或者驾驶证等身份证件。对此,男子表示“我是中央的,没有钱,你看怎么着吧。”

  收费员称,该男子显得非常不耐烦,只在收费站待了约半分钟,突然撂下一句粗话,猛踩油门强行冲开了闸口,沿高速向北开去。

  首发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男子到达收费站前,北京警方已派人来到收费站,为追捕疑犯要求值班人员关闭大部分收费口。

  “当天13个口开了11个,我们准备封上了9个,只留下外侧的11、12号收费口通行。”该负责人说,当时该男子所在的5号收费口刚好在关闭过程中,所开的皮卡是最后一辆要收费放行的车,可能是等待时看见了民警,情急下冲闸离开。“这事就是这么寸,没有将他拦截住。”该负责人说。

  【僵持】

  10∶47

  扬言爆炸枪手就位

  据知情人士称,当事车行驶至西大望路南向北方向时,一辆警车追上来,与其平行行驶。警方示意皮卡车内人停车,但其继续行驶。这时两辆警车从后方追来,而与其平行的警车加速,冲到皮卡车前方,将其逼停,后方一辆警车驶到其右方将路堵住,另一辆停在其车后。据称,男子被逼停后称车内有炸弹,扬言要将其引爆。

  “皮卡车没有挂牌。”附近理发店工作人员王先生说,昨日10时47分许,一名警察站在皮卡旁,透过玻璃与车内交流,但车窗始终未摇下。当时,整个路段戒严。50多辆警车及消防车及急救车等候在现场。此时,狙击手已到位,正做准备。

  【制服】

  12∶00

  抡锤破窗控制司机

  马路西侧一电动车修理店师傅说,在双方僵持过程中看到有两名戴头盔的警察,端着枪,分别站在店铺旁以及当事车西侧50米一路口处。另有一警察身背一1.5米长黑匣子,蹲在店铺屋顶。

  11时30分许,一辆警车驶到事发现场。有目击者看到,两三名警察从车上抬下一个防爆桶,放在皮卡车东侧便道上。

  目击者陈先生说,中午约12时,十余名警察分布在皮卡车四周。此时,一名警察单手别在身后,手中握有一锤子。“锤柄约30厘米长”。这名警察从车后快步行至皮卡车驾驶室窗下,抡锤将车窗砸碎,旁边两名警察瞬间扑到车窗前,将车上的人从车窗拽出来,按在地上。随后该男子被押上警车,“整个过程只有十几秒钟。”

  【清场】

  12∶30

  排爆专家处置炸药

  目击者称,男子被带走后,警察从皮卡车上拿出一个“红色砖头状盒子,外面用红布包着。”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事男子被制服后,排爆专家随后处置爆炸装置。该辆皮卡车中随后被发现有木棍和“弩箭”。

  事发地东侧,一辆警车与一黑色SUV停在路边,附近地上放着两个证物袋,一袋内装有近半袋灰色小块状粉末,另一袋中装有几个灰色外壳圆柱状物体,圆柱状物体顶端可见几厘米长类似导线状的“绳索”。

  一警察用秤分别测量两袋物体重量。另有几名警察处理一红色盒子,盒子正方体上端露出一段几厘米长导线。随后警察将红色盒子封入证物袋中离开。

  昨日12时30分许,警戒线被撤走,西大望路开始恢复通车。

  ■ 追问

  为何入京?皮卡谁的?

  据一名接近该案件的匿名人士称,当事皮卡车为一辆被抢劫嫌疑车,当事男子在天津抢劫后逃至北京被控制。

  昨晚,京哈高速香河收费站相关人员透露,他们曾在当日9时45分左右收到过一份警方的协查通知。监控车辆为一辆白色的尼桑皮卡。

  据了解,该收费站在当日9时30分许确曾有过一辆尼桑皮卡经过,驾车者于昨日7时31分从“秦皇岛北”上高速,经香河站交费90元。但该车显示为河北牌照,车斗也满载货物。但昨日事发时,记者通过视频并未见到车斗内载货。

  昨日,据现场多名目击者称,他们并未在现场看到车牌,无法识别皮卡车的上牌地址。

  据加油站人员称,皮卡车上的男子当被问及为何拒缴费时,曾称“我没钱,我是去上访的”。

  当事皮卡车是何来历,是否为当事男子抢劫得来,是否还曾有人在此期间受伤?另外,男子开车赴京所为何事?

  昨晚,记者就上述问题先后与北京警方、天津市政府宣传部门及天津警方多方求证,但尚未得到回应。

  ■ 影响

  南磨房路车流一度停滞

  昨日11时许,受该事件影响,南磨房路与西大望路交叉口南侧拉起警戒线,西大望路南侧至北工大路路段实施交通管制。道路封锁致劲松桥至西大望路路段拥堵。

  12时许,南磨房路,一些汽车改行辅路,致辅路行车缓慢,骑自行车的路人只得上人行道,或排成一行从车流缝隙中穿过,一辆警车一度被堵在辅路上。

  据事发地十字路口西侧一报亭主说,警方拉起警戒线后,附近的路人被疏散至东西侧小路10米远处。许多南北向行驶的车辆只得等待或绕行。

  12时30分许,警戒线被解除,西大望路方向恢复通车。

  附近居民孙大爷家住事发地马路西侧,由于道路被封,他被堵在南磨房路与西大望路交叉口处,“我骑车回家5分钟,路封了,等了一个多小时。”

  A06-A07版采写/本报记者 展明辉 孟祥超 卢漫

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国土资源部将严格问责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主持人:那现在收回了?

  王锡锌:现在我个人更愿意把它理解是一种,交由代议机关,也就是间接的,通过当地的人大来决定。从操作上来说,这可能更加具有操作性。但是也可能引发一种担忧,那就是地方人大,特别是一些市县的人大,能不能顶住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压力,真正地代表民意,真正地去反映公共利益的诉求,这依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主持人:王教授您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出来之后,这一年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没停下来。换句话说,地方政府该怎么着还怎么着。这一次,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出来之后,会不会仍然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王锡锌:这可能是许多人都非常担心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确看到新旧《条例》这样一个过渡期。

  我们一直关注的就是,实践中各个地方的这种拆迁是没有停止的。甚至国务院其实在今年5月15日发出一个紧急通知里面,它也明确提到了,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突击拆迁这样一种情形。

  主持人:抢时间。

  王锡锌:抢时间、争速度。这一次《条例》又来征求意见了,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会不会担心,这次征求意见是不是又要苦等一段时间,在这苦等的时间里面,一些地方是不是又会利用这样一个过渡期大干快上,赶快搭这最后一班车呢?

  所以这一方面,我觉得在这个过渡期里面,我们能不能够出台一些必要的措施,将现在已经有共识的这些原则和做法,在过渡期中加以落实,可能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建议。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关注一个时间点。昨天的时候,新的征求意见稿发布。今天,国土部就约谈了12个土地使用违法的市县负责人,国家在土地问题上的频频动作,如果我们联系起来看的话,它说明了什么呢?

  (播放短片)

  解说:今天早上9点,北京,12名来自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因为土地违法问题被国家土地督察部门约谈。

  王晓洁 本台记者:我现在手里拿到的,就是这次集体约谈的席次图。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会议室里的正中间有一个会议桌,然后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副总督察甘藏春,和国土资源部的副部长贠小苏,是坐在了会议桌的前排。12个违法县市的行政一把手,是围绕着这个会议桌排排坐,他们每一个人都要进行一个8分钟的发言。

  解说: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这是年初时国土部原本制定的时间表。然而由于一直没有实施,因此不断有舆论猜测,此次土地违法违规问责是否会夭折。不过一个多月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国土资源部不会爽约,年内将严格问责。

  字幕提示:声音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0月24日

  徐绍史 国土资源部部长:最晚到12月份,年内是肯定要完成的。不会爽约,说过的事情一定要去做。

  解说:今天,距离2011年新年只剩下了半个月的时间,2009年被查出的土地违法问责终于拉开了序幕。此次约谈对象包括了陕西渭南市、黑龙江佳木斯、湖北襄阳、辽宁庄河等12个县市,在过去一年,它们都被查出了严重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李建勤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我们这个约谈主要起到震慑作用、教育作用。

  解说:据记者描述,约谈现场气氛严肃,被约谈对象除非生重病或身在国外,否则必须到场。

  而被约谈的12个县市负责人,在今天上午的发言中,大都使用了“自责”、“深感责任重大”、“深刻汲取教训”这样的词汇。

  违法需要问责,但大家更关注的是如何杜绝这样的现象。

  徐绍史 国家土地总督察:举行这么一次集体的警示约谈,那么目的在于通过检讨问题来提高认识、改进工作,遏制住土地违法违规的势头,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解说:今天被约谈的城市都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在全国范围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名靠前的城市。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土地管理矛盾,一个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遏制行政权力的被滥用。而约束行政权力,加大人大和司法的监督,也正是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稿中最引人关注的地方。我们最关心的是,这份新《条例》中传递出的立法精神能否各地首先得到贯彻实施;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份只是针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新条例,能否对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起到积极作用。

  面对着土地的供需矛盾,徐绍史就曾撰文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1200万亩,每年供应建设用地只有600万亩,相差一半。这应该是一个值得警惕的数据。

  主持人:王教授,如果按照国土资源部这个计划的话,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但是我们注意到国土资源部部长说了一句话,他说“不会爽约,年内严格问责”。我们看,离年底还有15天的时候,他的确是没有爽约,但是还差15天才去约谈的话,这本身说明什么问题呢?

  王锡锌:可能整个土地违法违规的这种情况,国土部应该是早就了解了,因为从2000年开始,国土部对于地方的这种违法使用土地的情况,其实引入了高科技手段,也就是用卫星遥感来进行监测,也就是说这种督察的技术上去了。但是督察发现问题以后,怎么解决问题?可能会发现,解决问题相当的困难,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国土部今年是高调放出这个时间表,七、八、九它都有具体时间表。但是实际上它是违约了,尽管没有爽约。

  但这个违约,我觉得不是国土部不愿意,而是地方的确有巨大的阻力。我觉得这个阻力可能有两方面:第一个,在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里面,有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已经成为主要的违法类型,所以你约谈的时候,如果说是别的相对人违法,那可能好解决。现在涉及到好多地方政府,这种约谈、这种问责就会遭遇更大的阻力。

  主持人:您看,国土资源部的徐绍史部长说,年内将严格问责。但是刚才我们从新闻里面看到,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的局长说,我们这个约谈主要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这种用词的变化又说明了什么呢?

  王锡锌:国土部问责的这种决心其实是很大的。我们国家土地违法的整治在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在2004年的时候中央政府就启动过一次土地的执法问责风暴。当时温家宝总理在国土部那份报告上明确地讲到,关于国土违法这种情况,温家宝总理批示:三令五申,收效甚微,触目惊心、后患无穷。

  其实中央的决心、力度都很大,但是问责并不是说你的决心大、力度大就行了。问责如果从法律,从程序上,从权限上来说,它有一个问责追究的机制。所以,今天我们看到短片里面,中央国土部也说了,主要是震慑和教育,而地方这些被约谈的官员他说“自责”。其实,在这里最重要的就是问责的机制怎么来完善,问责权限怎么由中央真正地落实到位,这才是问责落实的关键所在。

  主持人:王教授,现在新的《拆迁条例》实际上对的就是城里的土地、国有土地。现在好多拆迁引发的矛盾都是发生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这个矛盾未来怎么解决呢?

  王锡锌:现在很多人都在关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包括很多农民,他们的关心我觉得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最近几年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不仅仅在城市里面引起了拆迁的一股热潮。在城市的周边,征用集体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这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我觉得,我们这次《条例》解决的主要是城市的国有土地上的这种房屋。那么未来的,特别是多发的这样一种集体土地的征收,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如何办。因为涉及到不同的部门,比如说,后面的集体土地是由国土资源部依据《土地管理法》来进行管理的。因此,《土地管理法》的及时修订,其实现在已经成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

  但同时,我觉得这次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一部分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应该也具有参照适用的意义。因为我们要征收农村集体的房屋,首先就要征收土地,一旦土地征收了,变成国有土地上,那个房屋也就成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适用这个新的《条例》的一些规定。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专家解读新拆迁条例:公共利益界定必须符合国情

  法院可审查政府拆迁补偿

  核心词汇

  强制拆迁

  原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今天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二稿中有关强制拆迁部分的条例设计较之一稿更加合理。根据二次征求意见稿,强拆的权利没有给予行政机关本身,而是要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拆迁。法院可以对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明显违法,根据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即不予拆迁。当然,如果法院裁定予以拆迁,就可以强制执行拆迁决定,那些真正意义上的“钉子户”就必须接受这样的强制拆迁。

  针对有部分市民提出的“虽然征求意见稿从条例中取消了行政强拆的内容,但法院很有可能在裁决是否强拆时会受政府影响”的质疑,沈岿表示,司法拆迁至少在理论和程序上保证了法院要对行政决定的房屋征收有一个审查过程。对于法院可能走过场的问题,最终还是需要通过推动司法改革来实现和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这样的规定使得法院执行有难度,而且有损法院形象。征求意见稿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规定有些不妥,姜明安认为,应该由法院作出裁定,由政府执行。

  姜明安指出,征求意见二稿中没有规定起诉期间停止强拆。规定老百姓对征收的范围和补偿有异议,可以进行诉讼。可是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诉讼期间拆迁是不停止的。很有可能官司还打着,房子都拆掉了。

  保障性安居也属公共利益

  核心词汇

  公共利益

  原文: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解读:国务院法制办在立法说明中表示,公共利益的界定,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不能因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铁路、公交等收费就否认这些项目的公共利益属性。

  对此,沈岿认为,征求意见二稿中特别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安居工程和旧城区改造要经过地方人大审议通过,是必要的民主化决策程序,沈岿表示,公共利益的界定,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与广大城镇居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也属于公共利益的一个方面。

  回迁户应当地或就近安置

  核心词汇

  回迁

  原文: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房屋。

  解读:沈岿表示,这次特别增加了一个被征收人“回迁”的权利。上一稿只是规定“危旧房改造的被征收人有权利回迁”,但“回迁”是一个什么概念,没有规定清楚。在征求意见二稿中,对“回迁”作了明确规定,就是迁到“被征收人原先的被征收地段或者邻近地段”。这样,“回迁”就不至于一下子搬到很远的地方去。此外,这次的意见稿对被征收人的补偿细节考虑要多一些。

  本报记者 左颖

  有话要说

  补偿价应照“同地段”

  乐纳德:对被拆迁家庭应以物补物,给予同等地段的优质改善型房源。实在解决不了,应给予市场价的二至三倍现金补偿。

  风之子:新条例中“禁止强拆”是最大亮点,“按不低于市场价补偿”也使人振奋,这样就更人性化、更公允了。但拆迁补偿应按同一地段的新楼价格补偿才更合理,而不应是被征收房的市价,因为你总不能安置人家再住旧房吧。

  魏增亮:我等着第三次征求意见,哈哈。

  蒋有三:新条例让依法行政成为主旋律,“强拆”成了警示后人的历史。但是对于“公共利益”由谁来界定、私人利益应被保护到什么程度,恐怕不是简单的百分之几同意就能通过的,应有可具体操作的司法解释。

  避暑山庄:得让搬迁户通过拆迁最起码有房住或给钱能买到房住,不能拆后给了钱都买不起房,还需加上家人和自己的多年积蓄后才能买房。当然我说的不是买面积太大和地段极好的高档房,就是一般商品房。现在的拆迁没有统一标准,实际上是鼓励当钉子户,拆后既有钱又有房,还都买了高档车,这是不正常的。造成最后谁认识拆迁办的人、谁当钉子户、谁家有势力,谁就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拆迁款。

  能不能少点“原则上”

  圈圈驴:违法建设不予补偿。不要“原则上”。应该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保障。

  心静自禅:咱们的法还少吗?能做到执行时不走样是关键!少点“原则上……”的话吧,这本身就是留有执行空间,原则上这样,执行时那样!

  古稀老头:强烈要求拆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一条街或一个村庄张榜公示,让大家知道各家的补偿数额。

  深蓝:完全同意!但部队的拆迁能否和地方一致?  阳春白雪: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补偿价格应当与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