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强拆.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强拆. Show all posts

Thursday, August 12, 2010

北京密云强拆违法别墅区村民拍手称快

北京密云强拆违法别墅区村民拍手称快
反铲车正在拆除别墅 摄/记者柴程

  警力部署,300亩果林别墅区被团团围住;履带声轰隆,18条铁臂排成一字长队前方开道。

  今天清晨,密云县有关部门突然调集力量,对巨各庄乡蔡家洼村一处违法别墅区进行强拆。

  清晨突袭

  执法车辆从县城开来

  清晨,密云县城以东3公里,巨各庄乡蔡家洼村新建安置房小区门前,几个村民在小声议论着。

  顺着村民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在马路对面的栅栏圈里,有几排未完工的别墅。就在村民议论时,警车、法院执法车、救护车、消防车……近20辆车从县城方向开来。

  清晨7时,在别墅区的院子北侧,18辆反铲车排成一队向围墙进发。

  排头的两辆反铲车扬起近20米的长臂一撩,铁质栅栏围墙被推倒,后方队伍涌入。18辆反铲车一字排开,现场工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被疏散到距离楼体50米远的安全位置。

  7时20分,随着指挥人员一声令下,发动机同时轰鸣,反铲车面朝数栋独栋别墅扬起长臂。一阵巨响后,露着红砖钢筋、尚未建成的两层别墅墙体被掏开了大豁口。

  经过近1小时的拆除,首批8栋别墅楼体被拆掉大半,已成一片废墟。

  现场执法

  民警护驾急救车一旁待命

  门旁的十几个保安走到屋外一看大惊失色,近30名民警和保安已接管了大门进出权。约300亩果林别墅区院外,每隔20米便有一人站岗。

  “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突然被控制住了。”一位保安说,此前他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当被问及所属公司时,他表示并不清楚,“我只是打工的,今年才来的。”

  清晨6时40分,电闸被执法人员拉停,屋内的电灯全部熄灭。十几名民警拦在庄园门口,对面的马路上站了一排执法人员。随后赶来两辆120急救车,医生下车在门口待命。

  8时许,保安接到一个电话,随后十几个保安匆匆进入屋内,出来时全都换上了便装,分拨走到村口集合。

  10分钟后,一位身着黑色套裙的中年女子领着保安冲向庄园门口,警察瞬间紧张起来,园内的特警也迅速赶来支援。

  该女子自称是这一片别墅区的负责人,她双手叉腰,扬着手中的手机与执法人员争执起来。“你们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凭什么拆!”

  一位执法人员拦住该女子,态度同样强硬,“我们正在执法,请您马上离开。”双方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该女子开始不停地打电话联系他人帮忙。

  村民说法

  承租土地竟然盖起别墅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块土地原来是种麦子的,从路口到山脚下有300多亩土地。

  但在1995年时被村大队承租给了现在的老板。“当初说好是要做生态农业的,谁想到竟然盖起了别墅。”

  大家议论纷纷,对于执法部门的强拆举措,他们拍手称快。

  官方说法

  强拆违建事先已发通知

  记者从负责现场执法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此处被强拆的18栋独栋别墅及10余间连排平房均为违建。

  此次行动是在发出自行拆除通知一个月后,违建房主不予拆除的情况下,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强行拆除的。

  相关链接

  今年4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封杀令,要求各区县全部拆除违规农业生态园,停止占用耕地,对于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刑责。

  文/记者 许云峰 实习记者 张荫

Sunday, August 8, 2010

深圳福田区强拆合法广告牌被质疑违法

  在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福田区接连推出铁腕政策整治市容:强拆深南中路及华强北一带的合法广告牌,将街头流浪者、派单员等人员强制送往救助站。强拆合法广告牌的行为引发广告公司的抗议,并质疑强拆行为的合法性。

  城管日拉一批人到救助站

  8月5日,22岁的安徽小伙子闫磊在福田区一处天桥上派发宣传单时,突然走来几名戴着“综合执法”袖标的制服人员,不由分说将他拉上车,送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这是他4天以来第二次被送进救助站。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一名负责人说,那些人确实是被强行拉上车送到救助站的。但这不是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干的,而是城管执法人员。据该负责人介绍,那些戴着联合执法袖章的制服人员均是城管执法人员,他们打着“城管、公安、救助站三个部门联合执法”的名义,但实际上救助站并没派出任何工作人员参与到街头抓人的行动,就连写有“流动救助”字样的公务车也不属于救助站。

  自联合执法两个月来,城管部门几乎每天下午都会拉一批人到救助站来,救助站方面则依例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被救助,以自愿为原则为被救助人员办理入站手续,安排遣送回乡或解决临时伙食的问题。

  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将派单员送进救助站有法可依。救助站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则称,他们今后将拒收派单员进站。

  城管明知违法也照拆不误

  深南中路、华强路等路段被列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重点路段。从5日开始,该路段多个广告牌遭福田区城管及街道执法队员强拆。多名广告公司负责人出示的批文显示,这些广告牌手续齐全且未过期。

  广告公司负责人称深圳市城管局曾明确回函称仍在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暂不纳入拆除范围,质疑福田区城管局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采取强制行为,涉嫌“违法行政”。

  福田区城管局长胡敬东向南都记者回应称,拆除行动是全市统一行动,且遵循“先拆后谈、先拆后补、先拆后调”的原则,希望受影响业主理解并支持“8·26”工程提升行动。

  南都记者获悉,早在今年7月14日,福田区城管局方面召开会议讨论关于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涉及广告拆除相关问题,并向该局法律顾问提出咨询。次日,该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拆除合法广告牌行为属于行政违法,但福田区城管局方面并未接受此法律意见,对辖区内的合法广告牌仍进行强拆。

  律师说法

  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汤永远: 强拆合法广告牌属违法行为

  “先拆后谈,先拆后补,先拆后调”的原则不是在法律框架里出的规定和文件,在执法过程中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先拆后谈的方式不合法。这次拆除的广告牌都经过正式审批获得合法许可,如需拆除则必须得到广告商的同意合法解决才行。如果政府在广告商不同意或者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合法广告牌,则政府此举属于违法行为。你批准人家设立广告了,人家制作广告牌花了钱,广告牌的所有权就是广告商的,你强拆了人家广告牌,就是对物权的侵权。不要说这次强拆没有下达正式通知书,不管下不下达通知书都是违法。

  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通过合同谈判和达成补偿协议的方式。至于赔多少应该是双方同意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达成协议,不是哪一方说多少就是多少的。比如广告牌因为达不到合同的要求,广告商在法庭上被判决赔偿客户多少钱,这个就是实际损失,就是政府应该赔偿的。

  “提升办”并不是一个合法的执法单位,而是一个被授予执法权的临时机构。它出台的这个指导对政府以外的被执行人比如广告商是不具备效力的,只是行政管理执法指导性的东西。它不是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各广告商的。区领导的意见不能代替行政执法,先拆后谈的方式不合法。你批准人家设立广告了,人家制作广告牌花了钱,广告牌的所有权就是广告商的,你强拆了人家广告牌,就是对物权的侵权。来源:南方都市报